「住宅法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住宅法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藉此提升生育率及確保育兒環境,增加育兒家庭的居住支持。現行社會住宅需求評估方式有限,修正案旨在提高評估的精準性與即時性,以反映民眾真實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育兒家庭,解決其居住需求問題,進而支持生育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住宅法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加育兒家庭居住支持,提升生育率;疑慮:評估方式變更可能增加行政成本,實施成效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實施細節及可能衍生的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1-02,2026-01-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1-02,2026-01-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1-30
三讀2026-01-30
黨團協商2026-01-27
案由
本院委員張智倫、林沛祥、張嘉郡、黃健豪、許宇甄等16人,針對現行社會住宅政策雖已納入經濟或社會弱勢保障,然面對我國日益嚴峻之少子化國安危機,育兒家庭之居住支持仍顯不足。惟現行社會住宅需求評估多採抽樣推估,其效度與精準性有限,未能即時反映民眾真實需求。為提升生育率及確保育兒環境,爰擬具「住宅法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1)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住宅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