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將衛生福利部組織調整,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及「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以強化兒童及少年健康促進、福利及權益保障,並統一長照業務;同時調整全民健康保險規劃業務權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兒童、少年、長者等對象,解決健康促進、福利及權益保障問題;統一長照業務,提升政策執行效能。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及其下屬機關(單位),以及兒童、少年、長者等對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兒童及少年健康促進、福利及權益保障;統一長照業務,提升政策執行效能;調整全民健康保險規劃業務權責。疑慮:組織調整可能帶來的衝擊;業務權責劃分不清可能造成的困擾。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組織調整對現行業務的影響及未來執行成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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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鑒於臺灣少子女化情況日益嚴重,須強化兒童及少年之健康促進、福利及權益保障,爰此,行政院已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及「國家希望工程」等政策,以強化兒童及少年保護及健康促進,並強化社會安全網。另鑒於我國一百十四年已邁入超高齡社會,長者之長期照顧(護)需求、高齡照顧壓力及服務人力需求增加為一大挑戰,惟現行長照業務分散於衛生福利部各掌理護理及社會福利等機關(單位),影響政策執行效能,爰擬將業務整併,並使事權統一及業務推展順利,擬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及「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又全民健康保險規劃業務現行分由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及中央健康保險署掌理,二者業務似有重疊未明之處,致政策分工、研擬及溝通需時,易有權責難分之窘境,相關條文有檢討調整之必要,爰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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