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衛生福利部組織法,旨在統一長照業務職權、強化兒童及少年健康促進與福利保障,並使組織職掌與現行法令及施政需求一致。草案擬增設「長照及社會發展署」及「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以整併相關業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需要長期照顧的人群、兒童及少年,解決現行長照業務分散與職權不明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及其下屬單位的人員與業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長照業務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職權統一、職掌明確;疑慮:新設署可能增加行政成本、業務整合的挑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各方利益與需求,確保修正案能有效推動相關業務。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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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5-12-19,2025-12-2
交付審查2025-12-19,2025-12-2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徐富癸、莊瑞雄、賴瑞隆等20人,鑑於我國已邁入超高齡社會,長期照顧需求及照顧服務人力壓力日增,現行長照業務分散於不同單位,影響政策推動效能;又少子女化趨勢加劇,亟須強化兒童及少年健康促進、福利保障及家庭支持。為使事權統一、職掌明確,並使組織職掌與現行法令及施政需求一致,爰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調整本部及次級機關職掌,增設「長照及社會發展署」及「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以利相關業務整併與推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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