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旨在改善年長者及偏鄉交通環境,提高通用計程車數量,以實現交通平權。該草案希望藉此解決身心障礙者使用通用車的困難,如車資太貴、叫不到車等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者、年長者及偏鄉居民,解決他們的交通不便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年長者及偏鄉居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放寬牌照限制以提高通用計程車數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放寬牌照限制以增加通用計程車數量,實現交通平權;疑慮:可能影響現有計程車市場秩序,增加監管難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交通便利性與市場監管的需要。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案由
本院委員徐富癸、邱志偉等18人,鑒於我國已邁入超高齡社會,為改善年長者及偏鄉交通環境,提高通用計程車數量,爰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近期國家衛生研究院的調查報告指出,身心障礙者使用通用車的最大困難是「車資太貴」,其次是「叫不到車」;而通用車在日常外出中實際使用比例,僅約1%上下。為了擴大駕駛加入通用計程車,放寬牌照限制,以利實現交通平權之目標。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路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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