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路法第七十七條,旨在加重非法經營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的罰則,以遏止相關違規行為,維護公共安全與運輸秩序。草案擬增加違規車輛的強制處置措施,如沒收、拍賣或報廢等,以強化嚇阻效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有助於遏止非法經營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保障合法業者權益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非法經營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的業者與駕駛,以及相關執法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的罰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重罰則可有效遏止非法經營、提升交通安全;疑慮:加重罰則可能過度懲罰、影響合法業者。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過程需謹慎評估各方意見,以確保修正案能有效解決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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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12-05,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2-05,2025-12-0
案由
本院委員邱若華、林沛祥等16人,有鑑於近年非法經營運輸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案件頻仍,部分業者與駕駛為逃避取締,甚至於稽查時拒檢或逃逸,導致公共安全受威脅,顯見現行罰則已不足以發揮嚇阻效果。為強化執法效能,維護運輸秩序與用路人安全,爰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加重相關違規之處罰規定,並增列違規車輛強制處置措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計程車市場,長期存在部分業者與駕駛未依規定申請核准即非法經營之情形,嚴重破壞市場秩序,亦損及合法業者權益,以及搭乘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
二、現行《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罰則不足,對於非法經營或違反管理規範之行為人,往往僅以罰鍰處理,缺乏足夠威嚇效果,導致違規行為屢禁不止。
三、部分業者於交通稽查時拒檢、甚至駕駛車輛逃逸,已有造成傷亡之案例,亟需透過修法明定違規車輛應予沒收、拍賣、報廢或其他適當處置,以儆效尤。
四、調整吊扣、吊銷期間與範圍,並增訂對於違反稽查規定、致人傷亡之情形,得沒收車輛及後續處置方式,以強化執法效果,俾利有效遏止非法經營、保障合法業者權益、提升交通安全。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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