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主要是為強化對少年犯罪者的輔導和處遇,解決現行前案紀錄全面塗銷制度導致的輔導困難;並加強親職教育,預防再犯。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從事少年輔導工作的機關和人員,更有效地掌握少年犯罪者的情況,調整輔導方式;同時幫助少年犯罪者避免再犯。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少年犯罪者、輔導機關和人員、以及少年犯罪者的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第八十四條條文,新增第五項允許輔導機關調閱特定犯罪紀錄,並加重拒不參加親職教育者的罰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輔導銜接、明確訂定輔導機關得調閱特定犯罪紀錄、加強親職教育以預防再犯;疑慮:可能侵犯少年隱私權、加重罰鍰可能對家庭造成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本草案時,應注意各界對於隱私權、標籤效應和處遇效果的看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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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11-28,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1-28,2025-12-0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鑒於近年少年涉犯重罪、累犯及遭不法組織利用之情形增加,現行前案紀錄全面塗銷制度致後端輔導機關對於青少年狀況掌握,後端輔導人員難依狀況調整輔導方式。為強化必要之輔導銜接,明確訂定輔導機關得向法院調閱特定犯罪類型之紀錄,以加強輔導之效。另因家庭教育對少年是否涉入犯罪影響甚大,親職教育之落實亦為預防再犯的重要基礎,對拒不參加親職教育者加重罰鍰,以提升規範實效,爰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針對少年涉入犯罪案件之前案塗銷紀錄之立法意旨,係為避免少年受不當標籤而影響其健全人格之發展,惟近期青少年犯案事件頻傳,涉犯重罪者不在少數,且詐騙組織利用青少年犯案後刑事責任較低等理由,吸收我國青少年進入犯罪者不在少數,造成嚴重社會問題,合先敘明。
二、對於青少年涉刑事案件之紀錄塗銷立意良善,但對於犯罪情節嚴重或重複犯罪者,於受刑期滿後,後端輔導銜接機制應針對此類情節較為特殊之個案增加關懷程度與頻率。惟現今社工人員在接收個案管理時,並無法得知其前案紀錄,對爰此新增第五項,若因輔導需要得調閱特定犯罪之相關紀錄。
三、青少年犯罪問題與家庭教育有非常重要之聯繫與關係,青少年若因忽視教養有犯罪情節,除輔導官應協助外,家屬的觀念教育與關懷也必不可少。而親職教育除矯正教育外,也能加強親子關係的修補與預防再犯,故提高拒不接受之罰鍰,以達親職教育之落實。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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