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第十八條之十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增訂「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十八條之十條文,建立高風險少年預警、輔導及校園反毒教育機制,以強化少年保護及毒駕防制。草案希望解決新興毒品流入校園及青少年生活圈的問題,衍生毒駕及公共安全事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高風險少年、學校及家長,解決少年涉毒、毒駕及衍生犯罪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高風險少年、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及教育工作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十八條之十條文,建立高風險少年預警、輔導及校園反毒教育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高風險少年預警機制,強化校園反毒教育;疑慮:可能增加行政負擔、經費需求,以及隱私權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草案實施後的成效評估及可能衍生的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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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楊瓊瓔、蘇清泉、許宇甄、王鴻薇等18人,有鑑於新興毒品流入校園及青少年生活圈,並衍生毒駕及公共安全事件,現行少年反毒預防及高風險輔導機制仍有不足,爰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第十八條之十條文草案」,建立高風險少年預警、輔導及校園反毒教育機制,以強化少年保護及毒駕防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新興毒品流入校園及青少年生活圈,並衍生毒駕、暴力及公共安全事件,亟須強化少年反毒及毒駕預防機制。
二、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雖設有少年輔導委員會制度,惟對高風險少年之預警、追蹤、心理諮商、家庭支持及新興毒品防制宣導等事項,尚欠明確規範,爰增訂本條。
三、明定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應加強毒駕危害及新興毒品防制教育,並結合教育、衛生、社政、警政及交通等資源,及早介入輔導,以預防少年涉毒、毒駕及衍生犯罪。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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