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旨在建立醫療機構的暴力防制機制,並加重對醫療場域施暴者的刑責,以維護醫療秩序與人員安全。草案希望藉此強化對施暴者的處罰與通報制度,保障病人獲得穩定照護的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醫療人員維護人身安全,減少醫療暴力事件,保障病人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明確賦予醫療機構建立暴力防制機制的責任,並強化對施暴者的處罰與通報制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暴力防制機制可有效減少醫療暴力事件,保障醫療人員安全與病人權益;疑慮:加重刑責可能引發實施上的困難,執行力道需加強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草案時需注意實施細節與執行力道,以確保有效減少醫療暴力事件。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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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8,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1-28,2025-12-0
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近年來醫療暴力事件頻仍,醫療院所內發生對醫事人員之辱罵、威脅、推擠甚至肢體攻擊事件層出不窮,嚴重影響醫療現場安全與照護品質。為維護醫療秩序與人員安全,保障病人獲得穩定照護之權益,有必要針對《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進行修正,明確賦予醫療機構建立「暴力防制機制」之責任,針對在醫療場域施暴者,應明確設立加重刑責條款,強化對施暴者之處罰與通報制度,爰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醫療暴力不僅危及醫療人員人身安全,更導致醫療行為中斷、病患權益受損,破壞整體醫療信任關係。現行《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僅規範醫療機構之管理責任,無明確防範義務與強制通報機制,對於保障醫療現場安全之規定仍屬概略;另第一百零六條雖有刑責,但規範罰則過輕、執行力不足,無法發揮嚇阻效果,導致實務上難以遏止暴力行為。
二、為維護醫療秩序與人員安全,保障病人獲得穩定照護之權益,應明確賦予醫療機構建立「暴力防制機制」之責任,並強化對施暴者之處罰與通報制度,據此修訂《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使醫療暴力防制措施更具可執行性。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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