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第四條、第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強化保障都會區原住民族的居住權益,擬修正住宅法相關條文,確保原住民族人能獲得適足的社會住宅和文化適應支援。此修正案針對原住民族在都會區的居住挑戰提出具體措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都會區的原住民族人,解決他們在高房價和文化適應上的困難,並提供他們更適宜的居住環境和文化支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都會區的原住民族人,以及負責辦理社會住宅的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住宅法第四條、第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重點在於強化原住民族的社會住宅保障比例、鼓勵興辦具民族特色的社會住宅、以及協助都會原住民居住措施的文化近用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原住民族的居住權益,落實社會住宅的文化敏感度;疑慮:可能增加政府財政負擔,涉及機關權責調整可能影響執行效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可行性、財政影響及執行面的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委員會審查2025-12-24
委員會審查2025-12-29
委員會發文2025-12-29
委員會審查2025-12-31
案由
本院委員盧縣一、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為落實《住宅法》之精神與規定,強化保障都會區原住民族之居住權益,爰擬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強化原住民族人社會住宅保障比例:原住民族遷居都會區後,長期面臨高房價和文化重新適應之雙重挑戰,應適度要求政府在規劃都會區社會住宅時,須足額分配給原住民族人,以確保其居住權益。(修正條文第四條)
二、鼓勵興辦具民族特色之社會住宅:為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之原住民,應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事項給予保障及協助。」,於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各類型補貼時,涉及原住民族申請時,應會同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主動提供具文化敏感度之諮詢、協助或媒合服務,以利都會原住民家庭取得適足居住資源資訊,以免遷居都會之原住民可能因資訊落差,難以獲得協助。(修正條文第九條)
三、協助都會原住民居住措施之文化近用性:為鼓勵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興辦社會住宅時,適度融入原住民族文化元素,使「社會住宅」不僅是原住民遷居至都會區之「住所」,更是當地原住民族人得以平時從事傳承文化、適應都會生活之家庭環境。(修正條文第三十九條)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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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住宅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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