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地方制度法》第57條,以調整地方政府職務設置的人口門檻,解決因少子化導致人口減少對地方治理的衝擊;現行法規以人口數作為設置高階職務的門檻,在人口減少趨勢下恐影響地方施政效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確保地方自治體的治理能力與行政彈性,使地方政府能有效因應人口減少趨勢,提升施政效能;解決現行法規限制與實際需求的落差。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縣市政府,尤其是人口較少的鄉鎮市公所。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修正《地方制度法》第57條,調整現行以人口數作為設置高階職務的門檻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調整人口門檻有助於地方政府適應少子化趨勢,維持施政效能;疑慮:修正後可能增加地方財政負擔,或造成不同地區發展不均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綜合考量各地區人口變化趨勢、財政狀況及行政需求,以確保修正後的法規符合實際需要。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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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1-21,2025-11-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1-21,2025-11-2
三讀2025-11-21,2025-11-2
黨團協商2025-11-21
案由
本院委員蘇清泉、林倩綺等19人,有鑑於近年來,臺灣面臨極為嚴峻的少子化危機,此一難以逆轉的趨勢,導致人口減少幅度擴大,根據內政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推估,預計民國129年(2040年)總人口數將顯著減少。這種人口結構的根本性變遷,對各縣市產生直接影響。現行地方制度法規中,許多重要的法定職務設置(例如副市長、副縣/市長、主任秘書)均以特定人口數作為設立門檻。然而,在人口減少趨勢下,現有法制設計與實際需求落差正不斷擴大。以人口數作為設置高階職務的門檻,將使地方政府在面臨施政事項日趨多元且繁重時,因員額限制而難以透過分工和行政協調來提升施政效能。因此,亟需通盤檢討並調整現行人口門檻規定,以確保地方自治體的治理能力與行政彈性,避免因人口減少而影響地方政務推動。爰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地方政務日趨多元與繁重:舉凡長期照護、環境保護、都市建設、公共工程、社會福利及產業發展等,均須仰賴主任秘書行政協調以提升施政效能。
二、行政協調:近年地方事務範疇擴增且執行難度提高。主任秘書的設置能夠提供鄉(鎮、市)長輔佐功能,有效襄助市政。
三、人口負成長對員額衝擊:現行《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十九條規定,鄉(鎮、市)公所設置主任秘書有人口數(三萬人以上)的門檻限制。未來各地方政府所轄人口持續下滑,將對現行依人口數設置職務門檻的規定構成重大挑戰,危及人口數位於門檻的鄉(鎮、市)公所之主任秘書員額設置,進而影響地方政務穩定推動。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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