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旨在強化少年法院保護處遇的彈性機制,保障少年健全成長,協助其順利復歸社會。擬具多元化保護處分轉換機制,修正相關條文以配合其他法律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少年在成長過程中獲得更合適的保護與輔導,解決其復歸社會的困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少年、少年法院及相關社會輔導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多條條文,包括增訂少年法院轉換保護管束、安置輔導等保護處分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少年保護處遇彈性機制,保障少年權益;疑慮:轉換機制可能增加司法與行政負擔,影響執行成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於彈性機制與轉換機制的看法與建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為強化少年法院保護處遇之彈性機制,保障少年健全成長,並協助其順利復歸社會,爰明定少年法院得視少年個別需求,適時調整多元化保護處分轉換機制,並配合本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及監獄行刑法等相關規定而修正,爰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配合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本法、監獄行刑法及刑法等相關規定,及參考現行法制用語,修正相關條文。(修正條文第十八條之七、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之一、第六十四條之二、第八十條及第八十一條)
二、增訂少年法院得視少年需求轉換保護管束、安置輔導等保護處分之機制,並得抗告等規定。(修正條文第四十二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二、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及第六十一條)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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