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醫療法第八十八條,針對離島偏鄉地區醫事人員提供稅制優惠,免除部分收入的所得稅課稅,以增加誘因留才。草案希望藉此改善離島偏鄉地區醫事人力不足的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離島偏鄉地區的醫事人員,增加留任誘因,解決醫療資源匱乏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醫療法第八十八條,新增稅制優惠條款;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加醫事人員留任誘因,改善離島偏鄉醫療資源;疑慮:稅制優惠可能增加財政負擔,實施成效有待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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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陳瑩、莊瑞雄、王正旭等16人,離島偏鄉醫療資源匱乏,醫事人員更是留才不易。爰擬具「醫療法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設置離島偏鄉醫事人員部分收入得免予計入所得課稅,增加誘因留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離島偏鄉地區長期面臨醫事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因交通不便、生活條件欠佳,即使政府透過加給或津貼等方式,實際效果有限情況下,仍無法有效鼓勵醫事人員前往離島偏鄉服務,難以形成穩定且長期的人力留任機制。為有效提升偏鄉醫療量能,應以稅制誘因留才,反映醫事人員在惡劣環境中付出的努力與貢獻,並降低實質稅負負擔。
二、本修正所指醫事人員為參照本法第十條對象,包括醫師、藥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助產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藥劑生、護士、助產士、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士、牙體技術生、驗光生及其他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人員。
三、本修正收入免納所得課稅範圍,包括離島、平地原住民鄉、山地原住民鄉及衛生福利部公布之偏遠地區。醫事人員得免計予收入之數額,由衛生福利部與財政部定之。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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