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111000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同意撤回
最新進度
2025-11-11
立法進度(此案已退回/未繼續)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擬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旨在恢復因特定罪名被終身排除參政資格者的參政權利,認為現行規定違反比例原則與三權分立原則。草案希望在保障民主品質的同時,落實人權保障與更生人權益的保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曾因特定罪名被終身排除參政資格者重新獲得參政權利,解決其公民權被剝奪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曾因特定罪名被終身排除參政資格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比例原則與人權保障,恢復憲法賦予人民之參政自由;疑慮:可能降低對犯罪的門檻,影響民主品質與社會安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草案時,應注意平衡民主品質與人權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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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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