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將適用對象從少將以上擴大至少校以上,以強化國家安全防護。現行規範被指存在漏洞,退役少校赴中共參與活動並公開發言,損及國家尊嚴與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家強化對中共統戰與滲透的防範,提升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尊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退役少校以上的軍官,以及國家安全維護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九條之三條文,將適用對象從「少將以上」改為「少校以上」。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國家安全防護,避免退役軍官成為中共統戰與滲透的對象;疑慮:可能過度限制退役軍官的自由,影響軍官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平衡國家安全與個人權益的關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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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9-30
交付審查2025-09-30
復議2025-10-03,2025-10-0
案由
本院委員賴瑞隆、莊瑞雄等19人,鑑於現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僅限制少將以上人員,致退役少校公開赴中共閱兵並聲稱「法律管不到校級軍官」,顯示現行規範存在漏洞,損及國家尊嚴與安全,為強化國家安全防護,爰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規範之對象,自少將以上修正為少校以上,以符實際需求。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校級軍官(少校以上)在國軍體系中為中堅幹部,長年接觸並掌握部隊核心運作與敏感軍事情報,若於退役後赴中參與政治性或軍事性活動,極可能成為中共統戰與滲透之對象,危害國家安全與尊嚴,近年多起退役少校涉入共諜案件,亦已驗證此風險實際存在,若不及時補正規範,將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隱憂,因此有必要將規範門檻下修至「少校以上」,避免漏洞繼續存在。
二、本次修正將「少將以上」修正為「少校以上」,其餘規範架構不變,可有效堵塞漏洞,防範退役校級軍官赴中參與具有政治、軍事意涵之活動,避免妨害國格及國安;其次,強化對中共統戰滲透的防範,提升國家安全;最後,回應社會輿論期待,展現政府守護國家尊嚴的決心,提升人民對國安維護體系之信賴。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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