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56730000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8-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旨在確保國內能源供應結構的彈性,平衡淨零碳排與電力需求的增長。草案的提出背景是國內電力需求不斷攀升,同時需要兼顧淨零碳排與潔淨能源轉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穩定國內電力供應,避免未來能源短缺,保持經濟發展,並有效減少碳排放,緩和全球暖化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內能源供應結構、電力需求增長、碳排放減少等方面的人或對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核能是減碳的重要方法之一,繼續使用核能可以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減少碳排放;疑慮:核能安全問題、對環境和公眾健康的影響、核廢料處理問題等。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綜合考慮國內電力需求、能源轉型、核能安全、環境和公眾健康等因素。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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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8-29
交付審查2025-08-29

案由

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有鑑於國內面臨電力需求不斷攀升,同時應兼顧淨零碳排與潔淨能源轉型。國際能源總署(IEA)於2022年6月發布最新報告「核電與安全能源轉型報告」(Nuclear power and secure energy transitions:From today's challenges to tomorrow's clean energy systems)亦指出,選擇繼續、增加使用核能的國家,未來可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減少碳排放。而在沒有使用核能的情況下,要建設可持續性、潔淨的能源系統會變得更加困難,風險跟成本也更高。綜上,為達成淨零排放的氣候承諾目標與能源需求攀升間取得平衡,爰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確保國內能源供應結構之彈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之定義,除役係指核子反應器設施永久停止運轉後,為使設施及其土地資源能再度開發利用,所採取之各項措施。「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其中第二十一至二十八條對核子反應器設施之除役明訂管制規定。另「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至二十條,明確規範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作業之完成期限、廠址除役後之輻射劑量規定、除役計畫變更涉及重要管制事件之範圍、有危害公眾健康與安全或環境生態之虞者之定義,以及除役後廠址環境輻射偵測報告內容應包括之事項等。
二、國際能源總署(IEA)於2022年6月發布最新報告「核電與安全能源轉型報告」(Nuclear power and secure energy transitions:From today's challenges to tomorrow's clean energy systems),表示全球要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核能發電量需從今年的 413GW成長到2050年的812GW,才有望達成。國際能源總署都將「核能」視為減碳的重要方法之一。國際能源總署同時指出,選擇繼續、增加使用核能的國家,未來可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減少碳排放等。而在沒有使用核能的情況下,要建設可持續性、潔淨的能源系統會變得更加困難,風險跟成本也更高。
三、復查,近年歐盟、美國等國家,對核能態度開始轉向於2022年7月6日,歐洲議會針對是否將天然氣、核能列入歐盟的「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activities)進行表決。最終,歐洲議會通過決議將天然氣、核能列入歐盟的永續分類標準。法國則積極推動將核能列為綠能。而新法規預計在2023年1月1日會將天然氣、核電廠納入歐盟的「永續分類標準」。南韓現任總統尹錫悅就任後,一改過往前總統文在寅的去核政策,轉為「擁抱核電」的能源政策。南韓政府宣布的能源計畫,未來目標將2030年前的核電佔比從2021年的27.4%,提升至30%以上。美國同樣也面臨電力需求不斷攀升的情況,進行兼顧淨零碳排、潔淨能源的能源轉型,拜登政府亦在近期設立一個六十億美元的基金,協助核電廠繼續營運。
四、綜上,為穩定電力供應及避免未來能源短缺與保持經濟發展,並有效減少碳排放,緩和全球暖化問題,核能政策應參考美國與歐盟仍維持興建新的核能電廠,且核准核能電廠延役到60年之能源政策。我國的自主能源嚴重缺乏,在評估核能安全條件下,考量要滿足國內的用電需求,目前的核能發電仍為較為經濟、穩定且潔淨的重要電力來源之一;因此,在加強檢視核能廠安全及確保安全無虞後情況下運轉,則核能發電正好可以彌補國內未來的電力可能不足的問題。爰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達成淨零排放的氣候承諾目標與能源需求攀升間取得平衡以確保國內能源供應結構之彈性。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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