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26890000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5-20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這項草案要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主張在安全無虞前提下,讓核子反應器設施得以延役。提案者以全球淨零趨勢、AI產業用電成長與國際重啟核電的潮流為由,認為應重新檢視現行非核家園政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者期待核能機組可在安全評估下延役,作為穩定低碳電力來源以支應產業與民生用電,並減緩核能人才斷層。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能源與核安主管機關、電力使用者、核電廠周邊居民及核能產業人力。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6條與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運轉執照展延)相關的規定,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核能為穩定低碳能源、有助淨零與供電穩定、避免人才流失;疑慮:核安風險、機組老化、核廢料處置尚無共識,以及與非核家園政策衝突,各方立場明顯不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核能議題各方立場差異大,建議同時參考核安、核廢與能源政策多方資訊判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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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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