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2390000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05-1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提案委員主張全球漸將核能視為低碳綠能來源,並引COP28核能倡議、歐盟永續分類、日本女川重啟、韓國廢去核電政策等國際案例。草案訴求使我國核能機組順應國際潮流得以延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者認為有助於我國核能機組延役、與國際淨零與低碳能源定義接軌,並確保穩定自主的電力供應。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用電戶、能源產業、核電廠周邊居民及核能監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使我國核能機組得以延役,具體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核能屬低碳能源、國際多國延役重啟、確保能源安全與淨零接軌;疑慮:核安、核廢料與政策一致性,以及國情差異是否可直接比照仍有爭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本會期多案併行,建議比較各版延役門檻與安全評估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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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4-25,2025-04-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4-25,2025-04-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5-09,2025-05-1
三讀2025-05-09,2025-05-1
黨團協商2025-05-08
黨團協商2025-05-12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有鑒於全球整體逐漸將核能視為低碳及綠能電力之來源,及考慮我國經濟及整體國家安全需要穩定且較不受國際突發危機影響之電力來源,爰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有鑑於第28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發布之聯合宣言,將核能發展作為低碳電力之來源,各國共同簽署倡議,承諾要在2050年之前,將核能發電提升到現行的3倍。
二、歐洲議會於2022年表決通過將天然氣與核能列為綠色能源,並納入歐盟2020「永續活動分類標準」(EU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activities)。歐洲會議也於2023年通過歐盟《淨零產業法(Net-Zero Industry Act)》認定多項技術對於歐盟朝向2050碳中和以及經濟轉型至關重要,其中17項技術包括核能。
三、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2023版「全球能源部門實現2050年淨零碳排路徑」(Net Zero by 2050 A Roadmap for the Global Energy Sector),其中將「核電裝置量增長一倍」,視為關鍵里程碑之一。
四、日本於2024年10月重啟位於311大地震重災區的女川核電廠二號反應爐。這是日本自福島核災後一度關閉全國33座核電機組以來,第一座於東日本地區重啟的核電反應爐。同時間,日本其他地區的核電機組,近年來也已陸續重啟,至今已有近半(約15座)機組,在更嚴格的安全條件下恢復營運。
五、韓國尹錫悅政府上任後為確保能源安全和穩定電力供應,廢除前朝「去核電」政策,據《韓聯社》報導,核電佔南韓2023年總發電量比達到30.68%,為時隔7年以來再次突破30%,核電總發電量超過18萬GWh,來到18.0479萬GWh,創下歷史新高,較2022年增加2.51%。
六、綜上種種國際案例顯示,世界各地域組織及重要經濟體皆將核能視為重要且需要持續提升綠電力來源。因此,為了使我國與世界排碳淨零目標及低碳電力來源定義接軌,且確保國家擁有穩定自主能源供應以應對未來各種不可測國際情勢挑戰,故提出此修正案,使我國核能機組能夠順應世界潮流得以延役。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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