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第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家庭教育法第七條及第十九條,將「交通」增列為家庭教育中心的合作機關,結合教育、警政、社政資源強化交通安全教育,並將補助獎勵用語修正得更明確一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家庭層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可獲得跨部門資源支持,有助降低兒少交通事故傷亡。
主要影響對象
兒童及少年與其家長、家庭教育中心,以及教育、警政、社政與交通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七條將「交通」增列為家庭教育中心合作機關;第十九條將「應訂定獎助事項」修正為「應提供補助及獎勵」,使用語簡潔一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兒少交通事故傷亡居高不下,將交通納入家庭教育合作體系可強化親職交通安全宣導;疑慮:跨部門合作的資源與執行成效須觀察,補助獎勵範圍調整的財政影響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跨部門合作條文成效仰賴配套,建議追蹤主管機關的執行辦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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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7-18,2025-07-2
交付審查2025-07-18,2025-07-2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廖偉翔等19人,為降低近年兒少交通事故死亡率,將「交通」增列為家庭教育中心合作機關,結合教育、警政、社政等部門資源,強化交通安全教育與事故預防;直接明確主管機關應提供支持家庭教育推動所需之補助及獎勵,並保留授權訂定辦法以規範執行細節,使條文用語簡潔一致,爰擬具「家庭教育法第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來兒童及少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或受傷人數持續攀升,僅2024年,兒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即達78人,較2023年增加2人,增幅2.6%,其中少年死亡人數為60人,較去年增加4人,且以無照駕駛機車死亡居多(40人)。此外,每年約有近萬名12歲以下兒童及少年因交通事故受傷,交通事故長期位居兒少非自然死亡首要原因。
二、藉由修法將「交通」納入家庭教育中心的合作體系,可確保交通教育資源納入家庭層面。強化親職教育中交通安全內容的推廣,並可結合交通局處提供教材、講座與宣導計畫。
三、將現行條文「各級主管機關應訂定獎助事項」修正為「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補助及獎勵」,以避免重複訂定之字眼。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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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家庭教育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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