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400100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8-2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提高無照駕駛的罰鍰金額,藉此嚇阻無照駕駛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現行罰鍰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修正案擬提高至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四萬八千元以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用路人及社會大眾,減少無照駕駛行為帶來的交通安全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無照駕駛者及用路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一條條文,將罰鍰金額由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提高至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四萬八千元以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罰鍰金額可有效遏止無照駕駛行為,維護公共安全;疑慮:罰鍰金額過高可能對民眾造成經濟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後續影響及執行層面值得關注。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07-04,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7-04,2025-07-0
委員會審查2025-08-20
委員會審查2025-08-21
委員會發文2025-08-28

案由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鑒於無照駕駛行為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對用路人及社會大眾安全產生重大威脅,現行罰則不足以有效嚇阻,為提高違規成本、加強違規駕駛之處罰,以遏止無照駕駛行為,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如未領有駕駛執照、使用偽造執照、駕駛執照被吊銷後仍駕駛等情形,處以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然而,實務上仍屢見無照駕駛案件發生,罰則顯然不足以產生嚇阻效果。
二、為強化對無照駕駛行為之管制,提升駕駛人守法意識,本修正草案擬將罰鍰金額提高至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四萬八千元以下,並針對累犯或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者,加重處罰,以維護公共安全。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