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具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草案,擬加重無照駕駛的處罰力度,包括提高罰鍰金額、對累犯加重處罰、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施加處罰等,以降低無照駕駛案件數量。草案希望通過加重處罰來嚇阻無照駕駛行為,維護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守護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降低無照駕駛案件數量,減少因無照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傷亡。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無照駕駛者、累犯、未成年無照駕駛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重處罰可以有效嚇阻無照駕駛行為,減少交通事故;疑慮:加重處罰可能對某些群體造成經濟負擔,執行面也可能遇到挑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確保處罰規定公平合理。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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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06-27,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6-27,2025-07-0
委員會審查2025-08-20
委員會審查2025-08-21
委員會發文2025-08-28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黃健豪、林沛祥、廖偉翔等26人,近年來,無照駕駛事故頻傳,交通部的最新統計顯示,平均每八起車禍中就有一起涉及無照駕駛,而每年因無照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超過四萬件,導致約七萬人傷亡。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也指出,近四年來,每年平均取締超過四萬件未成年無照駕駛機車,且此類違法行為的趨勢持續攀升,其中約有三分之一屬於累犯。為守護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抑制相關行為,應對無照駕駛加重處罰並累次計罰、針對累犯加重無年限限制、未成年無照駕駛處罰,以降低無照駕駛案件數量,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目前對無照駕駛行為之處罰金額範圍有限,難形成足夠嚇阻力,且目前制度對累犯並未加重處分,對不斷違規者應該施予更高強度之法律制裁,目前對出借車輛供無照駕駛者處罰不嚴格,難以有效防堵無照駕駛情形。
二、因此,提升無照駕駛基本罰鍰金額、三年內不得可領駕照,以提高違法成本,增強嚇阻法效。對於再犯者,計次累罰。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除適用刑法相關規定外,沒入該汽車,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三、針對出借車輛供無照者使用之車主,加重連帶罰則,杜絕從源頭協助或縱容無照駕駛等情。
四、針對十四歲以上未成年之人無照駕駛者,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需一同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四小時。
提案人
連署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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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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