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住宅法第四條,調整社會住宅申請資格及弱勢者比例,以因應少子化和高房價問題。現行規定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方可申請社會住宅,草案擬放寬至育有一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者即適用。草案亦擬將社會住宅中保留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比例由至少40%提高至至少50%。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特別是單子女家庭,獲得更多的居住支持;同時增加社會弱勢者的居住保障名額。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和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住宅法第四條條文,將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的條件調整為育有一名以上,並將社會住宅保留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比例由至少40%提高至至少50%。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生育、改善育兒環境、落實居住正義;疑慮:可能增加財政負擔、申請者競爭加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財政可行性及實施後的成效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