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5740000

「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4-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針對軍公教人員違反效忠國家職責、洩漏國家機密或情報等罪,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者,暫停發放退休(職、伍)給與。並明定最終無罪定讞者應返還並加計利息。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在軍公教人員涉及危害國安罪責一審有罪時即暫停其退休給與,盼強化對效忠義務的約束並回應公眾觀感。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退休或現職軍公教人員(尤其涉及國安相關罪責者),以及國防、人事與司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新增軍公教人員涉特定危害國安罪責經第一審判決有罪即暫停退休(職、伍)給與,並明定無罪定讞返還加息;詳細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軍公教涉內亂外患、洩密等罪卻仍領退休俸有違國人情感,一審有罪即停發並設返還機制可兼顧權益;疑慮:判決確定前即停發是否衝擊無罪推定,及對當事人生計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類「一審有罪停發給與」修法的爭點常在停發時點,建議留意是採一審或判決確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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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鑒於軍人是國家安全的守護者,其責任在於保衛國家主權與人民的安全,忠於國家是他們最根本的職責。然而,若軍人觸犯內亂、外患罪,或洩漏國家機密予敵對勢力,不僅違背了其對國家的誓言,更直接危害國家的穩定與人民的福祉;而公務人員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支柱,背負著人民的期待與信任;教育人員作為知識份子與價值觀的引導者,理應具備更高的道德素養與國家意識,若他們不僅未履行教育的本分,反而參與危害國家的行為,不僅破壞了自己的道德形象,更可能對學生誤導,嚴重損害社會風氣與國家利益,法律必須採取嚴格的態度,絕不能寬容。爰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軍公教人員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保護法等,經第一審判決有罪之刑者,暫停發放退休(職、伍)給與;並訂明最終判決無罪定讞者應予返還,且加計利息,自不致影響當事人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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