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5690000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三讀)
最新進度
2025-06-2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配合運動部成立,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及第26條,擴大民間企業推廣及推動運動賽事與活動的範圍,並使其適用相關稅捐減免優惠。原文未附詳細條文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民間企業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將可適用稅捐優惠,有助鼓勵企業參與、營造運動經營環境與形塑全齡運動文化。
主要影響對象
舉辦運動賽事與活動的民間企業、運動事業及一般運動人口。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24條及第26條,方向為擴大民間企業推廣運動賽事與活動並適用稅捐減免;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原文 explain 從缺)。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鼓勵民間企業參與全民運動、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疑慮:免稅或減免範圍擴大後的財政影響與適用認定標準仍待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原文未附條文對照說明,正式條文以委員會審查版本為準,建議追蹤後續併案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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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6-25
委員會審查2025-06-26
委員會發文2025-06-27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運動部成立,為促進運動產業之發展,營造運動賽事及活動良好的經營環境,建構優質運動休閒環境,鼓勵民間企業參與全民運動業務,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形塑全齡運動文化。爰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民間企業推廣及推動運動賽事與活動,並適用相關稅捐減免優惠措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劉書彬黃國昌張啓楷民眾黨陳昭姿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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