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40070000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7-0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提高營利事業對職業、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捐贈的加成減除額度,並延長施行期間。提案者希望藉此增加企業捐助與投資運動產業的誘因。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捐贈運動產業的企業可享更高的稅捐減除優惠,理論上有助於職業與業餘運動、重點賽事獲得更多民間資源。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捐贈運動產業的營利事業、職業與業餘運動業及賽事主辦單位,以及稅收與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提高捐贈之加成減除額度並延長施行期間(具體比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企業投入運動產業誘因、帶動賽事與運動發展;疑慮:稅式支出造成稅收損失、優惠效益與受惠對象分布是否均衡仍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稅捐優惠類修法涉及稅收損失與獎勵效果的權衡,建議對照同條另一版本一併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7-04,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7-04,2025-07-0

案由

本院委員洪孟楷、廖偉翔、謝龍介、林沛祥、游顥等17人,為持續鼓勵民間企業對我國職業、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挹注資源,透過舉辦運動賽事,帶動我國發展運動產業之發展,爰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提高營利事業對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加成減除之額度,並延長其施行期間,以增加企業捐助及投資之誘因。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看解析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