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林思銘、林沛祥、廖偉翔等20人提出,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主張對以非法方法操作影響賽事、獲取不法利益、甚至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者,加重並完備相關刑責。原文未附條文對照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強化對操控運彩賽事行為的刑事處罰,特別是涉及不法獲利或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形,維護賽事公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員、球團、運彩業者及投注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explain欄位為空)。修正方向為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加重並完備妨害賽事公平及致生危險的刑責。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重操控賽事刑責、維護賽事公平、保障人身安全;疑慮:具體刑度未明、與其他版本的協調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說明較簡略,建議查閱議案關係文書確認實際刑責調整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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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6-02
委員會發文2025-06-04
委員會發文2025-06-06
案由
本院委員林思銘、林沛祥、廖偉翔等20人,鑑於運動彩券之發行,除應維護其投注標的之相關運動競技賽事公平性,並進而推動相關運動之發展外,對於以非法之方法,操作影響賽事公平進行,並從而獲取不法利益,甚至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者,皆應加重與完備相關之刑責,爰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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