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等18位委員提出,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為健全運動彩券發行、維護投注標的賽事公平並保障投注民眾權益,增列以利誘方法妨害賽事公平者的刑事處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補上現行法對「利誘」手段的處罰缺口,提升運動彩券投注標的賽事的公平與民眾下注的可信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彩券投注民眾及運動賽事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列以利誘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之刑事處罰,修正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其餘條文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列利誘處罰可健全彩券發行、保障投注民眾;疑慮:利誘要件與刑度的明確性及比例性仍待審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版說明較簡略,建議與同主題其他版本對照以了解完整修法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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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委員會發文2025-06-04
委員會發文2025-06-06
案由
本院委員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等18人,為健全運動彩券發行,並維護運動彩券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性,並保障參與投注民眾的權益,增列以利誘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者之刑事處罰,爰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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