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5230000

「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4-20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娛樂稅法部分條文,提案人指娛樂稅原為抑制奢侈消費、提倡節儉而設,但我國近年大力發展藝文與運動產業,已與原立法目的相違。主張將電影、歌唱、舞蹈、戲劇、音樂演奏等藝文活動及各項競技運動排除於娛樂稅課徵範圍之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藝文與競技運動可免徵娛樂稅,與文化部、教育部的扶植補助政策一致,有助相關產業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地方政府財政、藝文與競技運動產業及相關消費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藝文活動排除課徵)、第二條及第五條(競技運動排除課徵)、第六條及第十七條(核備改備查)、第十條(配合無印製娛樂票修正文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原課徵目的已與扶植藝文運動政策相違、避免一邊補助一邊課稅;疑慮:擔心地方財源減少及課徵與免徵項目的界線認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採直接排除課徵、與授權地方停徵的他案路徑不同,可對照理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娛樂稅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徐欣瑩等16人、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看解析 ›廢止「娛樂稅法」,請審議案。看解析 ›「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