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顯示,有關醫療機構受有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案件109年為252件、110年為284件、111年為260件、112年則有331件。再者,「台灣急診醫學會」之調查分析,我國急診醫護人員遭受醫療暴力的比例居高不下,近八成曾面臨暴力威脅,近四成更曾遭受實質攻擊。進一步探究暴力發生之成因,往往與病患及家屬的不滿情緒密切相關,例如因急診候診時間過長導致焦躁不耐,或因診療結果未達預期而心生怨懟。此外,當護理人員基於醫療專業考量,對病患施行必要約束,或醫師依據臨床判斷拒絕不符病情之治療、住院申請,甚或不配合開立診斷證明書供保險申請時,皆可能引發衝突,最終演變為肢體或言語暴力,對醫護人員之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二、近年來,美國同樣面臨嚴峻挑戰。自新冠疫情後期以來,境內醫療資源日益緊縮,導致醫療機構內的暴力事件急遽攀升,進而加劇社會的不安與動盪。為遏制此一現象,各大醫院紛紛設立「衝突降低小組」(De-escalation Team),以預防並即時介入潛在暴力衝突,確保醫療環境的安全。以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 Davis)醫學中心為例,該院於2022年正式成立衝突降低小組,並在成立後的一年間成功介入多達1,500起潛在衝突事件,有效防止事態升級為暴力攻擊,為急診醫護人員提供更安全的執業環境。此外,美國國會亦提出多項相關法案,力求強化醫療機構的安全機制。如美國威斯康辛州聯邦參議員鮑德溫(TammyBaldwin)推動的《健康照護與社工職場暴力預防法案》(TheWorkplace Violence Prevention for Health Care andSocial Service Workers Act),要求所有醫療機構導入經實證有效的暴力預防策略,並訂定完整的應變機制,使醫護人員在面臨暴力事件時得以及時應對,以降低人身風險,確保醫療體系的穩定與安全。 三、台灣雖已修正《醫療法》,明確禁止對醫護人員施行暴力,然醫療暴力事件仍然層出不窮,未能有效遏止,顯示現行法規在實務運作上仍存有罰則過輕、執法力度不足,及法條內容仍存模糊空間等疑慮,難以有效遏止相關行為。為確保醫護人員及醫療場域內工作人員之人身安全與工作權益,爰提出本次修正案,明確安全保障機制,並明確加重相關刑責,以強化法律之威懾力,確保醫療體系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