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兵役法第四十一條,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納入教育召集的豁免對象。理由是其專業難以臨時替代,且特教學生需要長期穩定的個別化支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特教助理員比照專任教師享有教召豁免,盼避免其受召離校造成特教學生適應與學習中斷、學校人力缺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特教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特教學生及學校,以及兵役與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兵役法第四十一條,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納入教育召集(教召)豁免對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特教助理員與專任教師共同承擔教育照顧責任、難以臨時替代,應同享教召豁免以穩定特教學生支持;疑慮:擴大教召豁免對象對兵役公平與後備人力的影響,及豁免範圍如何界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教召豁免修法常牽動兵役公平爭點,建議留意豁免職類的界定與後備動員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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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許智傑等16人,特教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員在特殊教育中扮演關鍵角色,其工作內容高度專業,且對特教學生的學習與生活穩定至關重要。特教學生需要長期且持續的個別化支持,若助理員因教召離開學校,將影響學生的適應與學習成效。此外,特教助理員的專業訓練使其難以臨時替代,短時間內的人力缺口將加重學校與教師的負擔。因此,特教助理員與專任教師同樣肩負重要教育責任,應獲得相同的教召豁免權,以確保特教學生持續獲得穩定的教育與支持,爰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特教學生通常需要長期、穩定的支持,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不僅協助課堂教學,還提供生活照顧與行為管理。若因教召離開職位,學生的學習進度與適應狀況將受影響,甚至可能導致情緒不穩或退步,影響教育成效。
二、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熟悉學生的個別需求與教學策略,短時間內難以找到合適的替代人員。教召期間的人力空缺不僅增加學校與教師的負擔,也可能讓學生面臨適應困難,影響其學習與生活品質。
三、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雖非正式教師,卻與專任教師共同承擔教育、輔導及照顧特教學生的責任。他們的角色不可或缺,應與專任教師同樣受到重視,享有相同的教召豁免權,以確保特教學生能持續獲得穩定的教育與支持。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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