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醫療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條文,旨在健全我國醫療社團法人制度,促進其永續發展,並兼顧醫療專業性與公益性。草案希望通過修改條文內容,達到改善醫療社團法人運作的目的。
能幫助到什麼
若此草案通過,將有助於促進醫療社團法人的永續發展,健全其管理制度,同時兼顧醫療專業性與公益性。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醫療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健全醫療社團法人制度,促進永續發展;疑慮:修正條文可能影響醫療社團法人運作,增加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對醫療服務和醫療社團法人運作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案由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為健全我國醫療社團法人制度,促進醫療社團法人之永續、健全發展,同時兼顧其醫療之專業性與公益性,爰擬具「醫療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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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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