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刪除送達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犯才得以聲請保護令的規定,旨在避免給予跟蹤騷擾行為者雙重機會。該修正案期望加強對被害人的保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被害人,解決他們需要經過長時間等待才能獲得保護令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跟蹤騷擾案件的被害人及行為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白話說明修正了第五條條文,刪除送達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犯才得以聲請保護令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避免給予跟蹤騷擾行為者雙重機會,加強對被害人的保護;疑慮:可能會增加不必要的保護令聲請,或是會對行為者造成不公平的處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法能有效保護被害人權益同時避免誤傷無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