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7440000

「住宅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2-31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住宅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主要目的是為了鼓勵興辦社宅、抑制社宅成本並擴充弱勢者之租屋資源。草案刪除部分稅收減免的限制性規定,使其可以持續施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社會、經濟弱勢身分者,解決他們的租屋問題;同時也有助於推動社會住宅的興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社會、經濟弱勢身分者、包租代管業者及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住宅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刪除部分稅收減免的限制性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鼓勵興辦社宅、抑制社宅成本、擴充弱勢者租屋資源;疑慮:稅收減免可能減少政府收入、對包租代管業者可能增加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各方利益,審慎評估草案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委員會審查2025-04-24
委員會審查2025-06-18
委員會審查2025-06-19
委員會審查2025-08-13
委員會審查2025-08-14
委員會審查2025-12-24
委員會審查2025-12-29
委員會發文2025-12-29
委員會審查2025-12-31

案由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為鼓勵興辦社宅、抑制社宅成本並擴充弱勢者之租屋資源,爰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刪除社會住宅興辦期間房屋稅、地價稅減免,以及居住、長照服務、身心障礙服務、托育服務、幼兒園使用等租金收入營業稅減免,需五年檢討一次之規定,使其可持續施行。(第二十二條)
二、增列對包租代管業者出租予社會、經濟弱勢身分者之獎勵,並刪除包租代管之租金優惠需五年檢討一次之規定,使其可持續施行。(第二十三條)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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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住宅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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