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王美惠等24位委員提出,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為健全運動彩券發行並維護投注標的賽事公平,參考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條之三,增列利誘手段、意圖營利與加重結果犯的處罰,並刪除與刑法重複的部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補上利誘手段的處罰缺口、加重特定情形刑責,並去除與刑法重複的規定以精簡法制。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彩券投注民眾及運動賽事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增列以利誘方法妨害賽事公平者、意圖營利犯罪者之處罰並增列加重結果犯,並刪除與刑法重複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列利誘與加重處罰、刪除與刑法重複規範可健全發行;疑慮:重複規定的認定及刑度比例性仍待審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連署人數較多(24人),可留意其與其他版本在條文取捨上的共識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2025-03-14,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14,2025-03-1
委員會審查2025-04-09
委員會審查2025-06-02
委員會發文2025-06-04
委員會發文2025-06-06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4人,有鑑於健全運動彩券發行,維護運動彩券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性,爰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於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制定公布,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歷經五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修正公布。為健全運動彩券發行,並維護運動彩券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性,爰參考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條之三規定,修正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增列處罰以利誘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意圖營利犯罪者與增列加重結果犯。並就相關與刑法重複規定部分刪除之。
提案人
連署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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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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