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十九及五十八條之二,理由是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2017年)累計已上漲約12.42%,依法應按上漲程度調整課稅級距等數額。提案擬調整免稅額、扣除額與課稅級距金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依物價漲幅調整課稅級距等門檻,盼使課稅基準反映物價變動。
主要影響對象
被繼承人與繼承人、贈與人與受贈人,尤其遺贈金額涉及課稅級距者,以及稅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三條(課稅級距與稅率)、第十九條(贈與稅級距)及第五十八條之二相關金額,依CPI漲幅調整,詳細數額比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依法落實CPI連動調整、避免名目稅負隨通膨加重;疑慮:對財政稅收的影響、調整對高資產族群相對受益的公平性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稅級調整可對照財政部公告版本,留意提案數字與行政部門公告是否一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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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2-25
交付審查2025-02-25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黃健豪、羅廷瑋、林沛祥、謝龍介等16人,有鑑於現行「遺贈稅法」規定,遺贈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等,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累計上漲10%以上,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而遺贈稅課稅級距上次調整為2017年,累計漲幅已達12.42%,財政部所公告114年度起適用之額度,已遠超當前遺產稅、贈與稅計算所明定數額。爰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財政部公告擬調整,2025年遺產稅課稅級距調整為遺產淨額(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5,62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10%、5,621萬元至1億1,242萬元適用稅率15%、超過1億1,242萬元適用稅率20%;贈與稅課稅級距調高為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10%、2,811萬元至5,621萬元適用稅率15%、超過5,621萬元適用稅率20%。
二、然依據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課徵「遺產稅率計算」為五千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者,課徵五百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十五;超過一億元者,課徵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一億元部分之百分之二十。「贈與稅率計算」為二千五百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五千萬元者,課徵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二千五百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十五;超過五千萬元者,課徵六百二十五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二十。
三、基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距前次2017年累計至今,漲幅已達12.42%,根據本法訂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遺產及贈與稅率計算卻有必要調修,爰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以達調修遺產稅課稅級距之適法性。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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