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等16人提案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教育部體育署即將改制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將不再職掌全國運動體育發展事務。草案為確保法規體系完整性而辦理廢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組織法規與機關改制後的現況一致,提案方認為有助維護法規體系完整。
主要影響對象
教育部體育署及承接運動體育事務的新部會,影響多屬行政與法制層面。
修正了哪些條文
整部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非條文修正,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組織改造、原組織法已無保留必要、完備法制;疑慮:屬程序性配套,公開論點上未見明顯反對意見。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組織法廢止宜與新部會組織法施行時程對照,注意是否同步生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0,2025-01-1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0,2025-01-1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7,2025-01-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7,2025-01-2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5-03-04
交付審查2025-03-04
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鑒於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教育部體育署即將改制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專責全國運動政策,原教育部體育署將不再職掌全國運動體育發展事務,為確保法規體系之完整性,爰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