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案。因教育部體育署已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改制升格為體育部,相關組織法律已制定公布施行,原組織法已無繼續施行的必要,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廢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完備體育署升格體育部後的法制程序,避免重複或失效法規並存。
主要影響對象
原體育署及升格後體育部的人員與業務,以及相關法制作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全部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備法制程序、清理已無施行必要的法規;疑慮:屬程序性配套,主要關注銜接與過渡是否周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廢止案多屬組織改制配套,可對照新體育部組織法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