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已於114年9月9日起施行,原隸屬教育部的體育署已升格為運動部。本案廢止已不再適用的「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能幫助到什麼
清理因機關升格而失效的舊組織法,維持法制與實際機關架構一致。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部及體育行政相關人員、體育團體與運動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全部條文;其餘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體育署已升格運動部、舊組織法已無適用必要應廢止;疑慮:公開資料未見明顯反對意見,屬配合升格的法制清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舊組織法廢止與新機關(運動部)成立屬同一改制過程,可一併查閱運動部組織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