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運動部組織法」已於114年9月9日起施行,原隸屬教育部的體育署已升格為運動部。本案廢止已不再適用的「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能幫助到什麼
清理因機關升格而失效的舊組織法,維持法制與實際機關架構一致。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部及體育行政相關人員、體育團體與運動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全部條文;其餘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體育署已升格運動部、舊組織法已無適用必要應廢止;疑慮:公開資料未見明顯反對意見,屬配合升格的法制清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舊組織法廢止與新機關(運動部)成立屬同一改制過程,可一併查閱運動部組織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蔡易餘、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為「運動部組織法」已於一百十四年九月九日起施行,原隸屬教育部之體育署已升格為運動部,原有的相關組織法律已不再適用,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