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原體育署掌理的全國運動及體育發展事務將全數移交新部會。本案主張體育署組織法已無存在必要,提案予以廢止,以維持法規體系完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在運動部組織法通過後清理失效的舊組織法,避免新舊法源並存,使法制與組織現況一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體育署現職人員、全國體育運動業務承辦及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全案為廢止整部「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非逐條修正;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組織改造、避免冗餘法規、確保法規體系完整;疑慮:應確認配套法規與業務移轉到位後再廢止,以免影響運作。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會期另一件廢止體育署組織法的提案性質相同,可一併比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本院委員葉元之、廖偉翔等21人,鑒於教育部體育署將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原由教育部體育署所職掌之全國運動及體育發展相關事務,將全數轉移至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掌管,配合組織改造,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已無存在之必要。另相關配套法規目前已送交委員會審議,待運動部組織法通過後,為確保法規體系之完整性,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