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萬美玲、蘇清泉等17位委員提案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理由是配合組織改造,教育部體育署將升格為運動部,相關組織法與配套法規已送出委員會,待運動部組織法通過後,體育署組織法即無存在必要,可避免疊床架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配合運動部升格,清理升格後不再需要的舊組織法,使主管機關法源歸於運動部、避免法規重複。
主要影響對象
教育部體育署與升格後的運動部、體育運動相關團體與從業者,以及一般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廢止整部「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非修正個別條文;後續權責改由運動部相關組織法規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升格運動部,舊組織法無存在必要、廢止可避免疊床架屋;疑慮:廢止與新組織法生效的時序銜接須妥善處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索引相鄰另一份廢止體育署組織法的提案處理同一事項,可對照兩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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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2-13,2024-12-1
交付審查2024-12-13,2024-12-1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蘇清泉等17人,鑒於組織改造,配合教育部體育署組改將升格至運動部,且當前相關組織法與配套法規已送出委員會,待運動部組織法通過後,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便無存在之必要,亦避免疊床架屋之狀況,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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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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