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楊瓊瓔等29位委員提出,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鑒於偽變造車牌氾濫且網路即可購得、成為犯罪集團隱匿罪行的工具,認為現行處罰過輕無法嚇阻,擬提高處罰上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使用假車牌的罰度,回應交通安全與治安關切,並協助查緝以假車牌掩護的犯罪。
主要影響對象
使用偽變造車牌者、一般用路人、警察與監理機關,以及車牌遭冒用的車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提高偽變造車牌相關處罰的上限,具體額度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假車牌成犯罪工具且現行罰則過輕,應提高處罰上限以收嚇阻之效;疑慮:罰度提高幅度與比例原則,以及單靠提高罰鍰能否有效遏止網路販售與犯罪鏈,仍有討論空間。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有逾十件第十二條假車牌修正案,罰度與配套(沒入、併罰駕駛)各異,宜併案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本院委員楊瓊瓔、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等29人,有鑑於近年來假車牌問題日益嚴重,偽變造車牌案件層出不窮,偽造或變造的車牌上網即可輕易購買,成為犯罪集團隱匿罪行的工具之一,不僅造成交通安全問題,更成為社會治安的威脅。由於現行之違規懲處過於輕微,無法有效嚇阻,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處罰上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