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徐巧芯等16位委員提出,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鑒於危險駕駛吊扣車牌機制上路後假車牌、變造車牌暴增,網購平台甚至販售客製化假車牌,導致被冒用車主需花大量時間申訴自證清白,擬提高罰鍰並禁止行駛。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假車牌罰度並禁止行駛,減輕被冒用車主反覆申訴的負擔,回應交通與治安關切。
主要影響對象
使用偽變造車牌者、車牌遭冒用的車主、一般用路人與警察、監理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將相關罰鍰提高至新臺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並禁止行駛,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假車牌暴增且使無辜車主受累,應大幅提高罰鍰並禁止行駛以嚇阻;疑慮:罰度大幅提高的比例原則,以及是否能同步處理平台販售與冒用救濟,仍有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多件第十二條版本罰度相近但配套不同,建議比對各版本是否含沒入或併罰駕駛。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4-12-06
交付審查2024-12-06
委員會審查2025-01-15
委員會審查2025-01-16
委員會發文2025-01-16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林沛祥、廖偉翔、謝龍介、黃健豪等16人,茲因我國交通法規日益嚴格,並新增危險駕駛吊扣車牌機制,進而造成假車牌、變造車牌等違規數量暴增。近來發現有不肖業者在網路購物平台販售客製化假車牌,不僅使我國國人行車安全受到威脅,也使得車牌遭冒用之車主收到交通違規裁罰與記點後,需花費大量時間進行訴願、行政救濟來自證清白,甚至需要以變更車牌的方式來杜絕冒用的繼續發生。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公路局資料,112年汽機車偽造牌照案件數為251件,而113年度僅8月份汽機車偽造牌照案件數就達到257件,超過112年一整年的案件數量。顯見偽造車牌並非單一個案,並逐漸成為犯罪產業鏈,甚至在購物平台、社群媒體皆可搜尋到客製化車牌等商品。為遏止相關犯罪案件數持續增長,並且造成被冒用者困擾,爰此提高罰鍰金額以達遏阻之效。
二、提高本條罰鍰金額至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並禁止行駛。
提案人
連署人(11)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