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將赴大陸地區須受政治活動限制與管制的退役軍人範圍,由「少將以上」下修為「少校以上」。理由是防堵中國藉退役人員從事認知戰,維護國家尊嚴與國防意志。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擴大受管制的退役軍人範圍,主要回應國安與反認知戰的考量。
主要影響對象
少校以上的退役軍職人員,以及國防與兩岸事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九條之三,將受限制與管制人員門檻由少將以上改為少校以上;詳細條文配置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管制可防堵認知戰、維護國家尊嚴與國防意志;疑慮:管制範圍擴大對退役人員權益、行動與言論自由的影響,以及認定與執行標準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另有擴增第九條之三禁止行為樣態的版本,可一併比較管制方向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吳沛憶、林楚茵等19人,為維護國家尊嚴,防堵中國以少數退役人員之不當行為進行認知戰而減損我國貫徹國防之意志,爰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將限制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活動、進行管制之人員,從少將以上人員修改為少校以上人員(第九條之三)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