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林思銘等17位委員提出,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指偽造車牌情形日益嚴重,光台北市近五年違規案件暴增七倍、網路即可輕易購得,認為現行懲處過輕無法嚇阻,擬修法因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假車牌相關處罰,回應交通安全與治安防範的關切。
主要影響對象
使用偽變造車牌者、一般用路人、警察與監理機關,以及車牌遭冒用的車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以加重偽變造車牌之處罰,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假車牌違規暴增且現行罰則過輕,應加強嚇阻;疑慮:具體罰度與手段、以及與其他版本如何併案,仍待審查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第十二條假車牌提案密集,建議以委員會併案審查結果掌握最終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本院委員林思銘、廖偉翔、謝龍介、徐巧芯等17人,有鑑於使用偽造汽車車牌之情形日益嚴重,光台北市近五年的違規案件,就暴增七倍,而偽造或變造的車牌,上網也可輕易買到,不僅造成交通安全問題,更是治安防範的漏洞。然現行之違規懲處過於輕微,無法有效嚇阻相關犯行,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