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將智慧機械、5G、資安產品或服務的投資抵減租稅優惠延長至一一八年,新增人工智慧、節能減碳等抵減項目,並把適用支出上限提高到二十億元。屬延長並擴大企業投資減稅範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投資AI、節能減碳、智慧機械的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可享租稅優惠,有助推動產業智慧化與淨零轉型。
主要影響對象
投資相關項目的企業與有限合夥事業,以及稅收與整體產業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條之一(延長期限、新增AI與節能減碳項目、上限提高至二十億元)及第七十二條(施行期間)。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AI與淨零趨勢、延續政策引導投資;疑慮:減稅恐排擠稅基、優惠是否真能誘發新增投資仍有不同看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多個產創條例修正案內容相近,可比較各案的抵減上限與期限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