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將醫療社團法人納入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抵減規定,解決稅制不公問題,促進醫療產業創新與永續發展。草案修正後,醫療社團法人投資軟硬體設備、創新技術及智慧醫療轉型時,可享有一定的稅收優惠。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醫療社團法人,解決其稅制不公問題,促進醫療產業創新與永續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社團法人,及其投資軟硬體設備、創新技術及智慧醫療轉型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明確納入醫療社團法人適用範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醫療產業創新與永續發展,落實課稅公平原則;疑慮:稅收減免可能減少國家財政收入,影響公共支出。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案實施後,相關稅收優惠及適用範圍需明確規範,以避免爭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