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家庭教育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條,主張強化家庭教育與家暴防治課程的規範。提案理由認為家暴事件仍頻傳,若能透過學校的家庭教育及早發現潛在高風險家庭,並提供強制性的諮商或輔導,可預防性地減少家暴發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學齡兒少及其家庭可望更早接觸家暴防治教育,提案方認為有助及早辨識與輔導具家暴傾向的家庭、保護兒少身心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學齡兒少及家長、學校與家庭教育人員,以及社政、警政等防治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家庭教育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條,強化家庭教育與家暴防治課程之規範;具體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從教育面向預防家暴、及早介入潛在高風險家庭、保護兒少;疑慮:對家庭施以強制輔導的界線與隱私、辨識標準的客觀性與資源人力是否足夠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預防家暴與家庭隱私之間如何拿捏,可留意各方對強制輔導的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