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秀寳等跨黨派委員版「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運動部成立調整監督機關,並增訂境外派駐、強化性別比例與利益迴避,同時刪除董監事續聘次數限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運動科學中心歸運動部監督、增設境外派駐專業人員,有助運動國際業務與資源整合。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科學中心董監事與人員、運動員、駐外運動業務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監督機關改為運動部(第二條);修正業務範圍(第三條);增訂自主財源運用管理規章(第五條);任一性別不超過三分之一(第六、七條);刪除董監事續聘次數限制(第八條);執行長配偶及三親等內親屬迴避(第十九條);增訂境外派駐(第十九條之一)及其核准列為監督權限(第二十一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監督機關調整與境外派駐利於業務推行、性別比例與迴避強化公平;疑慮:董監事續聘無上限。
政治雷達小叮嚀
性別比例與親屬迴避條文是這版的特色,可與鄭天財版本對照看防弊力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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