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81060000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01-07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配合運動部成立,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監督機關由教育部改為運動部。同時增訂遴派專業人員駐外辦事的規定,並取消董事、監事續聘次數的限制。
能幫助到什麼
讓運科中心在運動部體系下運作,駐外規定有助強化國際運動交流;放寬續聘有助留用熟悉業務的人才、維持運作穩定。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科學中心人員、競技選手與教練、運動部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監督機關為運動部、調整業務規定、增訂駐外辦事條款,並取消董監事續聘次數限制(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監督機關歸位運動部、強化國際交流、留用專業人才可提升運作效率與彈性;疑慮:解除續聘次數限制是否影響董事會新陳代謝與權力制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一條例此會期有多個版本並行,建議對照各版差異再判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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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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