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80480000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5-01-0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以「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立為前提,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監督機關調整為該部。重點明定執行長的配偶及三親等內親屬不得擔任中心總務、會計、人事職務,並限制執行長聘用近親。
能幫助到什麼
強化近親迴避規定,有助確保中心人事與財會運作的公平與公正。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科學中心執行長與人員、競技選手與教練、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監督機關,並增訂執行長近親不得任總務、會計、人事職務及不得聘用近親等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明確近親迴避可避免人事利益輸送、確保公正;疑慮:機關名稱與其他草案不一致,須整合定名。
政治雷達小叮嚀
注意本案機關名稱與多數版本不同,審議時常會統一名稱。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12-06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12-06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1-03,2025-01-0
三讀2025-01-03,2025-01-0
黨團協商2024-12-18
黨團協商2025-01-06

案由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0人,鑑於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立後,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監督機關調整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為使相關法規更符合業務執行所需,並明定執行長之配偶及三親等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本中心總務、會計及人事職務,並限制執行長不得聘用其配偶及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擔任中心職務等規定,確保中心運作之公平與公正,爰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咨請公布下載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函,為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制定公布之「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及同日看解析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吳沛憶等21人、委員林宜瑾等19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