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5260000

「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6-06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三條之三,針對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恢復其原屬山地鄉的「山地原住民區稅捐」及「山地原住民區公共債務」等財政事項。提案指103年修法恢復自治地位時未恢復這些財政權,使山地原住民區籌措財源能力不足、長期依賴補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恢復山地原住民區的部分財政自主,使其與一般鄉鎮市具同等的財政能力,紓緩財政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六個山地原住民區公所及居民、所屬直轄市政府,以及中央財政主管與原民會。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八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的財政事項並新增第二項,恢復山地原住民區的「山地原住民區稅捐」及「山地原住民區公共債務」財政事項。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恢復財政自主、保障原住民區自治權益、紓緩財政困境;疑慮:與直轄市財政體系的劃分銜接、賦予舉債權的財政紀律考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會期另一件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202110080350000)訴求高度相近,審查時可能整併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制度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0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看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七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